通知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示>>通知公示>>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4-03-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市科技局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企业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特派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4.鼓励科技人员作为特派员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企业。

5.鼓励选派期限已到期的特派员继续申请。

二、选派期限

一般为2年。

三、选派程序

1.企业和科技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对接协商。鼓励企业在“科服网”(www.tten.cn)上发布明确的需求信息和亟需解决的问题,科技人员在平台上公开个人专业特长和擅长领域等信息,以实现企业精准选择,科技人员精准对接。

2.科技人员与拟入驻企业对派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派驻协议书(特派员派驻协议书模板在“科服网”(www.tten.cn)下载,纸质版一式3份,需盖企业有效红章,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复印件)。

3.各学院对拟推荐的特派员学位和职称等内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汇总附件1《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情况一览表》。   

4.新申请的科技人员需在“科服网”(www.tten.cn)进行注册,完善基本材料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2“企业科技特派员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已在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个人无需重新注册平台账号)。系统填写时,请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同时上传盖有企业和学校有效红章的派驻协议书,请于202447日前完成。

5.学校在202448日进行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系统审核并提交。

6.市科技局联合市教委根据申报情况和选派条件,确定本年度拟选派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按照网上系统要求填写各类信息,《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中所填企业名称需与所盖公章上的企业名称须保持一致;

2.此次申报采用网上进行,《派驻协议书》从个人系统中下载Word版并填写、打印后盖章,扫描上传PDF版(协议书中派驻时间不可更改),协议书上需注意:本人亲笔签字(丙方)、派驻企业公章(甲方)、学校公章(乙方)缺一不可。协议书中的学校盖章处由科研成果转化中心统一加盖。

3.纸质版协议书日期,需填写完整。

4.特派员派出期间要结合入驻企业的实际需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特派员要做好工作总结,每年在网上至少填写一次工作日志。

五、工作时间安排

1.以学院为单位,请于202441日下午5:00前交来本学院推荐的2024年企业科技特派员相关材料:特派员派驻协议书(特派员亲笔签名、日期、甲方公章)纸质版一式3份,企业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盖学院公章),所有电子版发送至liuruijiao@tjcu.edu.cn)。

2.纸质版协议书盖章后返回时间:42(按学院统一领取)

3.个人系统填写及上传协议提交截止时间:47

4.学校系统审核截止时间:49

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进行,过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开放申报。

请老师们积极申报,踊跃参加,市科技局联合市教委每年评选优秀特派员,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特派员,可与入驻企业联合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局择优给予支持。

 

附件1:《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情况一览表》

附件2:企业科技特派员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2024325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天津商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公示----基于LAMP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V1.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