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汇交到科技成果信息库。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资助产生的应用类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现开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汇交工作,主要汇交成果为2024 年3月至2025年11月期间结项项目成果(见附件1),之前已结项但未汇交的成果也可汇交。
操作流程:登录市科技局网站,点击页面右下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库(推广)”(https://cgk.kxjs.tj.gov.cn), 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单位管理账号进行审核,详细操作说明见附件2。
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本学院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并于2026 年1月5日前完成成果信息的填报。请严格落实科技保密有关要求,防范关键敏感信息泄露。
附件1:天津商业大学项目负责人信息
附件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库操作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