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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

2025-12-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市科技局的工作部署,现开展2025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年度总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阶段性成果填报

1.本次年度阶段性成果填写范围为2024、2025在派驻期的科技特派员;

2.系统填报

服务日志是特派员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一项,同时是推荐优秀特派员的重要考核内容,请老师们高度重视。按照《天津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特派员应每年至少一次在科服网在线提交阶段性成果。

请使用手机号+密码+动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科服网(www.tten.cn),进入用户中心后点击“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日志添加”;

日志按照页面内容应如实填写,转化科技成果数、解决技术难题数、搭建创新平台数、引进培养人才数、协助申请专利数、签订技术开发合同(项/万元为必填项,若无填“0”;服务内容是对页面数据填写的具体表述,两项要一一对应上;请各特派员提供所填写数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明确的特派员本人的姓名,必须与特派员本人有关联的才行,或是企业开具的证明)转化科技成果(项)的填写应以在我校科成果转化中心进行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为准。

填写后点击“提交”后结束。

请各特派员于20251228日前在系统提交阶段性成果。

3.填写《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成效统计表》,见附件1。填写时请注意:应与系统填报的服务日志内容保持一致,并与证明材料一起12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发至邮箱:liuruijiao@tjcu.edu.cn。电子版文件名“学院-姓名-2025年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日志相关材料。

企业开具的证明和服务成效统计表需盖企业章

二、工作总结

1.各学院对本单位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总结,提纲见附件2。

2.20242025派驻科技特派员均应进行2025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该总结作为科技特派员任期内的工作记载和业绩依据提纲见附件3;(工作总结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科研成果转化中心,电子版文件名“学院-姓名-2025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个人特派员工作总结中服务企业情况的表述内容也要与系统填报保持一致。

3.各学院2026年1月517:00,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ruijiao@tjcu.edu.cn。(学院总结电子版以word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两种形式发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瑞娇

联系电话:13042202886

附件1: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成效统计表

附件2:学院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提纲

附件3: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提纲

 


                       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2025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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