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科委关于开展第四批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 2017-05-25 浏览次数:各相关学院:
近日接市科委发:《市科委关于开展第四批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津科政〔2017〕69号)的通知,现将我校开展2017年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市科委《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津科政〔2013〕225号),为做好我校第四批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希望各学院认真学习理解《市科委关于开展第四批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申报条件,查找差距,重在培养与建设,逐步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
2、队伍建设是学院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坚持客观真实,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
二、组织推荐
1.申报条件见《市科委关于开展第四批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津科政〔2017〕69号)。
2.推荐名额:我校限额推荐2项。
3.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1)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院于 6 月2日前组织审核,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上报产学研办公室;
(2)被推荐人于6 月 6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材料(U盘拷贝)报送产学研办公室,对没按时间要求报送推荐材料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于6月9日前,组织专家评审;
(4)评审通过后,于6月13日—17日,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报学校领导同意后,于6月20日上报科委。
4.相关表格填写:请登录天津市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tstc.gov.cn/)
联系人: 储阳
电 话:2666-9605
产学研办公室
20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