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示>>通知公示>>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9-03-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天津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的通知精神,现开展2019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科技问题。

4.鼓励外地科技人员作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我市企业创新发展。

二、选派期限

  一般为2年,鼓励选派期限到期的企业科技特派员继续申请。

三、选派程序

  1.申请人与拟入驻企业进行对接协商,签订派驻协议书(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一式3份,纸质版需盖企业红章),相关表格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下载

2.新申请的特派员需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http://my.tjkjcg.com)进行注册,请于2019年4月4日之前完善基本材料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企业科技特派员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3.各学院对拟推荐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学位和职称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并汇总《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情况一览表》,请在2019年4月8日下午5:00前上交本学院推荐的2019年企业科技特派员相关材料(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一式3份,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纸质版需盖企业红章,电子版发送至cxybgs@tjcu.edu.cn);

4.产学研办公室进行网上申报材料形式审核;

5.市科技局联合市教委根据推荐名单和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条件,确定本年度拟选派的企业科技特派员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其他要求

1.2017年及以前已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聘期已过,需要重新申报。

2.学院要确保企业科技特派员派出期间,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同时,做好企业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总结工作。

  3.入驻企业应积极创造企业科技特派员必需的生活、开展工作的便利条件,认真履行签订协议的承诺,把企业科技特派员作为企业创新资源,加快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

  4.企业科技特派员派出期间要结合入驻企业的实际需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企业科技特派员要做好工作总结,至少每半年在网上填写一次工作日志。

 联系人:刘瑞娇   联系电话:26669605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陈伟鹏  23718150

 

 

产学研办公室    天津商业大学科技特派员协会

                                   2019.3.27

 

上一条:关于提交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及推荐2019年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人选的通知 下一条:天津商业大学科技成果转让公示(20180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