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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中心文件

2017-11-23  浏览次数:[]

产学研办公室文件发布日期: 2017-11-23 浏览次数:


产学研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保障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学校有关网络信息安全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和发布的信息负责;

三、网络安全管理按照“分级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四、严格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办公电脑和手机等终端的数据安全;

五、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九)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组织活动的;

(十一)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六、做好网站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价值引领,支持具有高政治站位的理性客观发表言论;

七、做好经常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监测和应急处置水平;

八、定期对信息系统开展自查和排查,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校党委宣传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并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交党委宣传部备案;

九、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部门负责人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等严重后果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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